约定平台在线服务的可用性目标、故障响应时限与服务补偿方式。
平台在线服务(成交总台、货架与交付接口)月度可用性目标为 99.5%。可用性按「(月度总分钟数 − 不可用分钟数) ÷ 月度总分钟数」计算。
下列时间不计入不可用:计划内维护(提前 24 小时公告)、用户侧或第三方原因、不可抗力、用户违规操作或超出约定调用量。
故障分为三级:一级(服务整体不可用)、二级(核心功能不可用)、三级(非核心功能异常)。响应时限分别为 30 分钟、2 小时、1 个工作日。
月度可用性低于 99.5% 但不低于 99.0% 的,用户可获得当月服务费 5% 的服务抵用额度;低于 99.0% 的,抵用额度为 10%;低于 95.0% 的,用户有权终止相关服务并按未使用期间退款。
补偿以服务抵用额度形式发放,需在故障发生月次月 15 日前提出申请。单一自然年度内累计补偿总额不超过用户当年度已支付服务费的 30%。
「平台」指本平台网站、应用、接口及其运营主体提供的全部相关服务;「用户」指访问或使用平台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服务」指平台公开展示并可订购的全部产品与业务。
「撮合对」「资源包」「数据包」「会员权益」「信息报告」等名称,均以平台相应页面所载的口径、范围与数量为准。
数据类产品以平台生成的一次性下载令牌、专属链接或加密交付包方式交付;令牌与链接仅限订购主体使用,不得转授、转售或公开传播。
交付完成后即视为验收合格。用户应在收到交付物后 5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视为交付符合约定。因用户自身设备、网络或环境导致的无法读取,不构成交付瑕疵。
双方互相陈述并保证:其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主体,已取得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全部内部授权与外部批准,签署与履行不违反其应遵守的法律或其对外承诺。
平台按「现状」与「可获得」原则提供服务,并在合理商业努力范围内保证服务的持续与稳定。平台不对第三方数据、第三方系统或不可控因素造成的中断、误差或损失作出保证。
因平台自身原因造成用户直接损失的,平台以用户就该争议事项已实际支付的费用为限承担赔偿责任。平台不承担利润损失、商机损失、数据替代成本等间接或后果性损失。
因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或平台规则,或侵犯第三方权益导致平台及其关联方遭受索赔、处罚或损失的,用户应予以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平台可通过站内消息、订单页、电子邮件、短信或其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通知。通知发送至用户注册或下单时提供或后续更新的联系方式即视为送达。
用户应确保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并及时更新。因联系方式错误、失效或未及时更新导致未收到通知的,视为已送达并由用户承担相应后果。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持续有效,直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或依约终止。会员、订阅类服务的期限以订单载明的起止日为准,到期未续订的自动终止对应权益。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平台有权中止或终止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用户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平台规则;用户提供虚假信息或从事欺诈;依主管机关要求;用户主体资格终止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协议终止不影响终止前已发生的权利义务、保密义务、知识产权归属、责任限制与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冲突规则)。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平台运营主体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不受争议影响的其他条款。
本协议以中文版本为准,英文版本为对照译本。其他语言版本仅为便于理解而提供,不构成对中文版本的变更。
如中文版本与其他语言版本存在歧义、遗漏或冲突,一律以中文版本为准;任何语言版本的翻译错误不影响中文版本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