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交易争议的受理范围、处理时限、举证责任与处理决定效力。
平台受理与平台服务直接相关的争议,包括撮合对接结果异议、数据传输与交付异议、计费与结算异议、会员权益异议。
平台对用户之间的实体交易(如货物质量、数量、交付与付款)不承担处理义务,仅在双方一致同意时将平台留存的对接与沟通过程记录作为协助材料提供。
平台自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并作出处理建议;情况复杂的可延长 10 个工作日并告知双方。
主张方应就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平台留存的订单记录、支付核销记录、交付令牌日志、站内沟通与邮件记录,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平台的处理建议以书面或电子形式送达争议各方。双方接受建议的,按建议履行;不接受的,可依《平台服务总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另行解决。
争议处理期间,不影响无争议部分服务的继续提供与费用支付。
「平台」指本平台网站、应用、接口及其运营主体提供的全部相关服务;「用户」指访问或使用平台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服务」指平台公开展示并可订购的全部产品与业务。
「撮合对」「资源包」「数据包」「会员权益」「信息报告」等名称,均以平台相应页面所载的口径、范围与数量为准。
用户以浏览、注册、下单、支付、调用接口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平台服务,即视为已完整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及平台公示的相关规则;不同意者应立即停止使用。
本协议自用户首次使用服务之日起生效,至用户注销账户或平台依约终止服务之日止。平台可依业务与法律要求更新协议,更新内容在公示后生效。
用户承诺不利用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或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虚假信息、伪造资质、侵犯知识产权、商业贿赂、洗钱或规避制裁。
用户不得干扰、破坏平台正常运行,不得超出授权范围抓取、复制、转售平台数据,不得将平台数据用于任何违法用途或与合法第三方权益相冲突的用途。
数据类产品以平台生成的一次性下载令牌、专属链接或加密交付包方式交付;令牌与链接仅限订购主体使用,不得转授、转售或公开传播。
交付完成后即视为验收合格。用户应在收到交付物后 5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视为交付符合约定。因用户自身设备、网络或环境导致的无法读取,不构成交付瑕疵。
因平台自身原因造成用户直接损失的,平台以用户就该争议事项已实际支付的费用为限承担赔偿责任。平台不承担利润损失、商机损失、数据替代成本等间接或后果性损失。
因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或平台规则,或侵犯第三方权益导致平台及其关联方遭受索赔、处罚或损失的,用户应予以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平台可通过站内消息、订单页、电子邮件、短信或其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通知。通知发送至用户注册或下单时提供或后续更新的联系方式即视为送达。
用户应确保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并及时更新。因联系方式错误、失效或未及时更新导致未收到通知的,视为已送达并由用户承担相应后果。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持续有效,直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或依约终止。会员、订阅类服务的期限以订单载明的起止日为准,到期未续订的自动终止对应权益。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平台有权中止或终止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用户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平台规则;用户提供虚假信息或从事欺诈;依主管机关要求;用户主体资格终止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协议终止不影响终止前已发生的权利义务、保密义务、知识产权归属、责任限制与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冲突规则)。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平台运营主体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不受争议影响的其他条款。
本协议以中文版本为准,英文版本为对照译本。其他语言版本仅为便于理解而提供,不构成对中文版本的变更。
如中文版本与其他语言版本存在歧义、遗漏或冲突,一律以中文版本为准;任何语言版本的翻译错误不影响中文版本的效力。
本协议连同平台公示的各项规则、订单页载明的条款共同构成双方就相关事项的完整约定,取代此前一切口头或书面的相应沟通。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应以最接近原意且合法有效的方式予以替代。未经平台书面同意,用户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平台可依法将权利义务转让给关联方。
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